《哈尔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(意见稿):具备条件的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节能和超低排放
2018-12-10
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。2018年,开展市区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“清零”行动。2020年底前,市区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、二十九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;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、经营性炉灶、储粮燃煤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,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;其他地区基本淘汰不能达标排放的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,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。
具备条件的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节能和超低排放,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。
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,加快供热管网建设,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,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。
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,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,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。(市环保局、市工信委、市住建委、市发改委、市质监局按职责负责)